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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弟追凶27年”案将择期宣判 姐姐:凶手庭上未致歉 称过失致人死亡

原标题:“为弟追凶27年”案将择期宣判,姐姐:凶手庭上未致歉,称过失致人死亡,毫无悔意。4月8日,“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”案二审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法院当庭宣布择期宣判

庭审结束后,受害者姐姐李海玉告诉九派新闻,被告人易庚华在庭审全程否认自己故意杀人及潜逃行为,拒绝承认改名事实,对被害人家属没有任何道歉,看不出悔意。其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,与一审相比,被告人态度未改,仍回避核心事实,仅承认“一刀过失致人死亡”,与侦查人员及勘验人员确认的“六七刀”严重不符
法庭上,检察员当场驳斥其辩解,认为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量刑并无不当,同时否定其认罪态度,认定其主观恶意极其严重,较一审认定的“恶意严重”程度升级。李海玉称,自己在庭审中情绪全程低落,与被告人没有语言交流。庭审中读到易庚华持刀刺向弟弟的细节时,她十分心痛,庭后跑到厕所呕吐,情绪激动,嚎啕大哭